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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赵伟国关于紫光集团重整的声明中运用的障眼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2-19 13:07:18  阅读:311153

近日资本市场一瓜未平一瓜又起,紫光集团董事长赵伟国连发数文抨击紫光集团重整涉嫌734.19亿国有资产流失,在微博、朋友圈闹得沸沸扬扬,笔者也抱着看客心态拜读了这几篇声明,其中孰是孰非暂且不表,笔者想针对几处明显的逻辑漏洞和常识性错误跟大家简单分析一下,以免误导网友。

第一,声明中一直试图把“企业估值”和“资产评估”两个概念混淆,堆起了2000亿的天价估值用以论证管理人刻意打压紫光核心资产价值,实质上是诱导吃瓜群众陷入偷换概念的逻辑陷阱。熟悉资本市场的看客都知道,评估价值应当以专业评估机构以最接近的基准日作出的评估报告为准,而声明中提到的2000亿估值完全是基于一些没有有效评估报告支撑的数据堆叠而成的,要么是用了早已过期的评估报告中无效的历史陈旧数据(评估报告有效期只有1年);要么就是选用了“单方”盖章的一纸意向协议(不明白为啥单方协议也能作为估值依据),而且协议中还明白地说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要么就是用PE前期入股的价格代替控制权转让的估值,熟悉资本运作的人士都明白,私募基金作为财务投资人少量买入股权的估值和作为战略投资人整体承接公司获取控股权的估值逻辑必然有所不同,前者纯粹是财务投资期待企业未来上市退出搭便车,后者则要为企业发展持续投入,刻意将二者混为一谈,不过是雾里看花的障眼法。如此堆叠起来的2000亿市场价值,与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以距离重整日最近的基准日得出的评估价值相比,实在是经不起推敲。

第二,声明中多次把紫光集团的“资产总值”和“偿债能力”混为一谈,用“2000多亿资产对应1300多亿负债”来制造视觉冲击。且不说赵伟国宣称的2000亿总资产存在多少水份,实质上即便有2000亿的账面资产,也不代表紫光集团具备2000亿的偿债能力。实质上,只有在企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且资产流动性极佳的情况下,账面资产才能反应出实际的资产规模和偿债能力。相应的,在资产质量差、流动性低、企业无法偿还短期债务时,债权人就会重新评估企业的资产。事实摆在眼前,紫光陷入困境后不是没有变现资产偿还债务,但最终证明这条路是无法实质解决问题的,所谓流动性危机最终蔓延扩散导致企业资产价值不断贬损,陷入资不抵债的境地。

第三,声明中几次试图采用春秋笔法将破产法赋予管理人的职权化为管理人对于健坤集团股东权利的侵害,声称管理人已经剥夺了健坤集团的全部权利。事实上,“剥夺”这个词用的极具迷惑性,企业资不抵债进入重整程序后,由中立的管理人来全面接管企业是一个破产法上的常识。当一家公司陷入资不抵债,理论上其股东权益就是负数,原股东应当为公司的经营不善负责。因此,与其说是管理人“剥夺”了健坤集团的股东权利,不如说是赵伟国需要为其过去冒进的并购策略担责。

其实,赵伟国及健坤集团连发几篇声明背后的想法一点都不难理解,普通人基金涨跌几块钱都要嚎哭几声,零对价出局千亿资产企业,赵伟国难免心里有想法。但是想法归想法,靠投资并购杀出一番天地的赵伟国比应该普通人更懂“投资有风险,资本市场愿赌服输”的浅显道理。如今赵伟国如此不讲武德,甩出几篇满是逻辑漏洞的声明,不禁让人感慨,退潮之后才能看出谁才是真正的体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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