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起因是一起失踪案,报案者是女子薛。
薛最后一次与丈夫联系,是2014年12月23日晚上。当时,远在无锡打工的薛在QQ上与丈夫周聊天,丈夫没有回复她,她便打了个电话给丈夫,问他在干吗。周回答说,在和朋友聊天。薛又问和谁聊天,周没有回答。之后,薛便挂了电话。第二天一早,薛又给丈夫打电话,便无人接听。一连三天,薛多次拨打丈夫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感觉事有蹊跷,薛买了回家的票,从无锡赶了回来。
薛和周的家在绛县某村。回到家后,薛问遍所有的亲戚,都没有找到丈夫的踪迹,薛只得选择了报警。
薛的丈夫周,当时已经遭遇了不测。2014年12月23日晚,周与王、国3人约定次日晚到古绛镇某村盗墓。12月24日18时许,几人来到了约定地点。3人随身携带盗墓工具行至西乔村村北的山楂地里,并在山楂地里用洛阳铲等探墓工具探寻一个多小时。
后三人发现远处地里有灯光照射怕被发现,便急匆匆地朝田地北边跑。逃跑途中,周不慎坠沟死亡。王、国二人对周施救未果后,慌忙逃跑。经绛县文物局核查,三人探墓地点位于西乔文化遗址范围内。
王因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国因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